第二十二章 盛唐的“颠张醉素”
第二十二章 盛唐的“颠张醉素” (第1/2页)唐代书法家张旭(约675年—750年),字伯高,吴郡(今江苏苏州)人,是盛唐时期著名的书法家,以狂草闻名,被后世尊称为“草圣”。
他的书法风格奔放豪迈、恣肆纵横,开创了草书艺术的崭新境界。
他与贺知章、张若虚、包融并称“吴中四士”,又与贺知章、李白等并称“饮中八仙”,他的草书与李白的诗歌、裴旻的剑舞并称“三绝”。
张旭常喝得大醉,呼叫狂走,然后落笔成书,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,故又有“张颠”的雅称。
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,也以草书得名,并称“颠张醉素”。
张旭出生于一个门第不低的家庭,他的草书突破传统规范,将情感与笔法融为一体,笔势连绵回绕,线条如惊雷疾电,被称为“狂草”。
他的作品以《古诗四帖》《肚痛帖》《千字文残卷》充分展现了狂草的动态美与自由精神。
张旭,从自然现象和生活体验中汲取灵感:观公孙大娘舞剑器、见担夫争道皆能触发创作激情。他常在醉酒后挥毫泼墨,借酒力释放艺术创造力。
张旭的书法继承“二王”传统,又融入个人独创性。他的狂草对后世影响深远,弟子颜真卿得其楷书笔法真传,而怀素则继承并发展了狂草风格。
尽管以草书闻名,但张旭的楷书同样精妙,代表作《郎官石柱记》,其法度严谨,显示出深厚的传统功力,证明其狂草并非无根之木。
张旭从“争道”丰富了布白构体的构思;从“闻鼓吹”得到了笔法快慢、轻重、徐疾、粗细的启示;从“剑器舞”找到了紧凑有力、节奏合理、飘忽多变的狂草书法神韵,使书法有了质的变化。
张旭在万象众生之中感悟书法之道,是客观与主观的结合,也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结合,正好契合了老庄思想中的“自然”之道。
张旭性格豪放,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,然后回到桌前,提笔落墨,一挥而就。
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片纸支字,都视若珍品,世袭珍藏。
张旭有个邻居,家境贫困,听说张旭性情慷慨,写信给张旭,希望得到他的资助。张旭同情邻人,便在信中说:“您只要说这信是张旭写的,要价可上百金。”
邻人照他的话上街售卖,果然不到半日就被争购一空。邻人高兴地回到家,向张旭致万分的感谢。
唐代文学家韩愈赞其书法:“喜怒、窘穷、忧悲、愉佚、怨恨、思慕、酣醉、无聊、不平,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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