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竹简木牍东方朔
第五章 竹简木牍东方朔 (第1/2页)简牍,从商代开始到魏晋时期,它是中国古代日常主流的书写材料。
简牍盛于秦汉,衰于魏晋。纸张的广泛使用,简牍才退出书写舞台。
北方树木森,用木牍多;南方竹子盛,常用竹简。
简牍由竹子和木头制成,用于记录各种官方文书、私人信件、书籍抄件、历谱以及随葬遣册等。它作为主要的文字载体,在中国历史上使用的时间长达千余年。
简牍的起源已不可考,但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,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(前770—前221),简牍已大量使用。
用竹片写的书称“简策”,用木板写的叫“版牍”。
超过100字的长文,写在简策上,不足100字的短文,写在木版上。
一、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、户籍、告示、信札、遣册及图画。
其根据文字内容的不同,称谓不同:
1.军事的文书叫“檄”;
2.告示者称之“榜”;
3.将信写于木版,然后再加一版叫作“检”;
4.在检上写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、地址叫作“署”,也是信的起源;
5.将两版合好捆扎,在打结的地方涂上粘土,盖上阴文印章凸起的泥字为“封”,粘土叫“封泥”。
写信的木版,通常有一尺长,故信函又叫“尺牍”。
二、“笺”,是古代一种短小的简牍,是阅读时的注释,它系在相应的简上以备参考之用。
现今人们所说的笺注就是起源于此。
三、“简”是古代书籍的基本单位。
“简”,是一枚简牍,通常写一行文字。
“册”,字数较多的,写在数简上,编连在一起。
“篇”,长篇文字内容构成一个单位。
一“篇”可能含有数“册”。
简牍“卷”的称谓,还存在分歧。
用于简牍的书写工具有笔、墨、刀。
简牍上的文字用笔墨书写。刀,的主要用途是刮去错误的文字,用作修改文字之用,因此官府的文书叫“刀笔吏”。
四、简牍制作:把竹子、木头劈成狭长的小片,再将表面刮削平滑。狭长的竹片或木条叫做“竹简”或“木简”;较宽的竹片或木板叫做“竹牍”或“木牍”。
简的长度不一样,有的三尺长,有的只有五寸。
经书和法律,一般写在二尺四寸长的简上。
每根简上写的字也不一样多,有的写三四十个字,有的只写几个字。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,须按顺序编号、排齐,然后用绳子、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,叫做“策”或者“册”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